永續治理

新進員工
於到職當日須簽署之勞動契約內載明,員工不得直接或間接收受或企圖獲取有業務往來之廠商所提供之任何形式報酬、
不得直接或間接與有業務往來或欲有業務往來之廠商有財務利益衝突之行為等,有關遵守誠信守則與道德規範之相關規定。
114年度至今新進人員誠信經營聲明書簽屬率達100%
經理人及全體員工
作為經理人及全體員工從事商業行為時皆應遵循企業倫理與責任,
本集團要求所有同仁在執行職務時不得為本人或他人的利益從事賄賂、回扣等行為。
本公司截至114年度對公司經理人及員工進行「誠信經營」相關教育訓練
受訓總時數:共計261小時 受訓總人次:共計362人次
供應商
對於往來客戶及供應商亦訂定相關管理辦法,確保充分了解誠信經營之原則;相關責任部門與客戶、供應商、
承包商或其他商業往來交易對象簽訂合約,本公司明定如設有不誠信行為時,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款,
要求其建立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務必遵守本公司之誠信理念,並對交易來往對象建立業務關係之前,
規範應對其進行誠信經營評估。
本公司於114年度至今未有與誠信有疑慮之供應商有合作關係,並妥善負起各項查證之責任。
董事
董事會下設有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協助董事會執行監督職責,提高公司治理效能。
此外,公司還制定了不同層級人員的誠信行為準則、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和員工從業道德守則等,
以確保公司各項業務的正當運作和遵守道德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