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及出席情形
1.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之專業學經歷如下:
職 稱 |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註1) | 選任 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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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召集人) | 黃豪臣 |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管理學院財富與稅務管理系教授、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商業智慧學院財政稅務系教授兼副院長兼代理院長、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商業智慧學院財政稅務系教授 具有商務工作經驗及永續發展專業知識。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董事會委任 |
獨立董事 | 黃隆昇 | 私立正修科技大學助理教授、私立樹德科技大學副教授、私立樹德科技大學教授 具有公司業務所需之營造工程及永續發展專業知識。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董事會委任 |
獨立董事 | 王建智 | 台北市政府國宅處工程員、中興工程顧問社研究員、高雄市政府捷運局幫工程司、私立正修科技大學教授 具有公司業務所需之營造工程及永續發展專業知識。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董事會委任 |
董事長 | 鴻鋌企業(股)公司代表人:蔣玉蓮 | 鴻鋌企業(股)公司董事長兼任總經理、聯創企業(股)公司董事長、鴻鋌投資(股)公司董事長兼任總經理、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財政稅務系碩士 | 董事會委任 |
註1:專業資格與經驗:敘明個別董事及監察人之專業資格與經驗,如屬審計委員會成員且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者,應敘明其會計或財務背景及工作經歷,令說明是否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2.本屆委員會任期:113年09月19日至115年06月18日,專業技能及113年度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專業知識與技能 | 實際出席次數 | 應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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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召集人) | 黃豪臣 | 營運判斷、財會分析、經營管理、危機處理、國際市場觀、領導能力、決策能力 | 2 | 2 | 100% |
獨立董事 | 黃隆昇 | 營運判斷、永續發展、經營管理、危機處理、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能力、決策能力 | 2 | 2 | 100% |
獨立董事 | 王建智 | 營運判斷、經營管理、危機處理、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能力、決策能力 | 2 | 2 | 100% |
董事長 | 鴻鋌企業(股)公司代表人:蔣玉蓮 | 營運判斷、財會分析、經營管理、危機處理、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能力、決策能力 | 2 | 2 | 100% |
二、永續發展委員會職責
本委員會秉於董事會之授權,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提報董事會:
1.制定、推動及強化公司永續發展政策、年度計畫及策略等。
2.檢討、追蹤與修訂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
3.督導永續資訊揭露事項並審議永續報告書。
4.督導本公司永續發展守則之業務或其他經董事會決議之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之執行。
5.永續長或具相當職務之人得視各部門永續發展業務之需求,成立永續發展之專(兼)職單位協助本委員會推行各項計畫。
三、永續發展委員會實際運作情形
日期 | 議案內容 | 決議結果 | 執行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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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9.19 | 第一案:提報本公司利害關係人議合結果,包括利害關係人身分、關注議題、溝通管道及回應方式。 第二案:提報修正「人權政策」。 第三案:提報本公司擬定「供應商行為準則」。 | 報告案 | 已依會議 結果完成進行。 |
第一案:推選永續發展委員會主席 第二案:訂定113年度永續委員會工作規劃及風險執行規劃 | 同意照案通過 | 已依會議 結果完成進行。 | |
113.11.12 | 第一案:提報113年度風險管理政策之運作及執行情形。 第二案:提報113年度誠信經營執行情形。 第三案:提報113年度資通安全風險管理執行情形。 | 報告案 | 已依會議 結果完成進行。 |
第一案:溫室氣體盤查及查證之資訊揭露時程執行情形。 | 同意照案通過 | 已依會議 結果完成進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