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委員會

一、審計委員會成員及獨立性資訊揭露

職 稱姓名專業資格與經驗(註1)獨立性情形(註2)
“獨立董事
(召集人)”
黃豪臣“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管理學院財富與稅務管理系教授、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商業智慧學院財政稅務系教授兼副院長兼代理院長、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商業智慧學院財政稅務系教授
具有商務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及專業知識與技能,符合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的資格。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為獨立董事,符合獨立性情形。
無(註2)之情形。”
獨立董事黃豪臣“私立正修科技大學助理教授、私立樹德科技大學副教授、私立樹德科技大學教授
具有公司業務所需之營造工程相關專業知識與技能,符合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的資格。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為獨立董事,符合獨立性情形。
無(註2)之情形。”
獨立董事王建智“台北市政府國宅處工程員、中興工程顧問社研究員、高雄市政府捷運局幫工程司、私立正修科技大學教授
有公司業務所需之營造工程相關專業知識與技能,符合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的資格。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為獨立董事,符合獨立性情形。
無(註2)之情形。”

註1:專業資格與經驗:敘明個別董事及監察人之專業資格與經驗,如屬審計委員會成員且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者,應敘明其會計或財務背景及工作經歷,令說明是否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註2:獨立董事應敘明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是否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持有公司股份數及比重;是否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5~8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二、審計委員會職責

1.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
2.評估內部控制系統之有效性
3.審閱財務報告
4.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之績效”

三、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1.最近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 7 次(A),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姓名實際出席次數(B)委託出席次數實際出席率(%)(B/A)備註
獨立董事寧國輝30100112/6/19卸任
獨立董事陳慈堅30100112/6/19卸任
獨立董事洪玉婷40100112/7/17辭任
獨立董事黃豪臣40100112/6/19新任
獨立董事黃隆昇40100112/6/19新任
獨立董事王建智40100112/6/19新任

2.112年度運作情形如下

日期名稱議案內容摘要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112.02.15第一屆審計委員第二十次會議1.擬通過本公司111年度第1、2、3季合併財務報告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並由主管部門送請董事會討論。
112.03.23第一屆審計委員第二十一次會議1.本公司民國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合併財務報告及個體財務報告。
2.本公司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3.擬通過112年度簽證會計師公費案及辦理投資性不動產會計政策變服務公費案。
4.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案。
5.本公司111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6.設置本公司治理主管案。
7.擬預先核准簽證會計師、其事務所及事務所關係企業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非認證服務。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並由主管部門送請董事會討論。
112.05.09第一屆審計委員第二十二次會議1.本公司112年度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2.出售公司原持有之桃園區土地及建築案。
3.擬辦理112年私募有價證券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並由主管部門送請董事會討論。
112.06.28第二屆審計委員第一次會議1.本公司第二屆審計委員會推舉召售人及會議主席案。
2.更換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案。
3.擬訂定112年股東會通過之私募有價證券第一次定價暨發行事宜案。
4.擬對子公司上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現金增資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並由主管部門送請董事會討論。
112.08.09第二屆審計委員第二次會議1.本公司112年度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並由主管部門送請董事會討論。
112.11.09第二屆審計委員第三次會議1.委任財務主管與會計主管案。
2.本公司112年度第3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3.擬對本公司113年度稽核計劃案。
4.擬對子公司上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現金增資案。
5.擬修訂「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案。
6.擬修訂「公司治理守則」案。
7.擬修訂「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案。
8.擬修訂「資通安全檢查管理辦法」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並由主管部門送請董事會討論。
112.12.22第二屆審計委員第四次會議1.擬簽訂本公司房屋租賃案。
2.擬簽訂子公司房屋租賃案。
3.擬修訂「財務報表編製流程之管理」案。
4.擬修訂「財會計專業判斷程 序會計政策與估計變動流程之管理作業」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並由主管部門送請董事會討論。